2011年底,随着韶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全市范围内不良贷款清理、清收行动的开展,韶山法院民事审判庭审理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在此清贷行动中作出了不小的贡献。
在张志祥法官审理的原告韶山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起诉被告庞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告庞某某2006年12月21日在原告处借款2000元,双方约定借款期限一年,利率为9.3‰,贷款到期后被告却未如约还贷,原告方曾多次上门催收均被拒绝。
张法官着手该案的审理工作后就第一时间到达被告庞某某家中向他送达起诉状等法律文书,被告妻子声称被告不在家,张法官向其说明来意后,被告的妻子满口答应去找寻被告,却一去无踪。在向被告邻居询问后,张法官得知被告骑的摩托车尚停在家中被告就应该还在家中,于是他开始在被告家中仔细找寻,但均不见被告的身影,只有卧室的房门紧闭。在多次向卧室敲门并亮明身份后,房内始终没有一点动静。张法官只得一次又一次地劝说,但不论张法官和随行的工作人员如何劝说,被告都拒不开门,企图躲藏在卧室以逃避追款。
在被告家中几番找寻后张法官终于发现厨房的一处小门可以打开,而打开门后竟见到了被告的妻子,原来她故意隐瞒被告去向,并借口帮忙找寻被告,从其他门进入了卧室为被告通风报信。顺着打开的门进入被告的卧室,见到被告庞某某。张法官认出他竟是自己熟人的朋友,而庞某某也认出了张法官,并向张法官求情,请他看在朋友的面子上开开后门。张法官笑着说:“按照法律程序,我是可以申请回避,不审理这个案子的,但是你借款是事实,换成其他审判人员来审理也还是要求你还款的。”被告听后点了点头。张法官接着说:“你看,我们为了你的事情在你家找了你一上午,我们也算是相识,今天看到你家里的条件也还算不错的,为了这么一点点借款而弄得不愉快又有什么意思,何不痛痛快快地将这件事情解决了呢?”张法官反而利用其相识的条件反过来做被告的工作,他的态度让庞某某深感惭愧,于是庞某某主动交出了1050元,说:“我现在手里只有这么多钱,先还一部分吧!”
张法官向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请你按时到达法院开庭,对于你妻子故意隐瞒你在家的情况,我们本来是可以以妨碍公务进行处罚的,但是念在你的还款态度较好,这次就不处罚了,但是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千万不能一躲了之,该面对的事情始终是要面对的,早些解决问题不是更好吗?”张法官语重心长地说,被告和妻子连连点头。
到了该案的庭审日期,被告按时到了法庭,在庭审中双方对事实均无异议,组织双方调解时被告也非常配合,同意支付剩余的欠款,并当场兑现。结案时被告对张法官说:“张法官,是你让我知道了法不容情的道理,我一定会积极面对生活中发生的各种事情”。张法官说:“看到你们双方能够达成调解,一团和气,我就高兴,我只是为社会和谐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