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上半年的一天,我正在办公室整理案卷材料,一楼立案庭打电话上来说,有当事人找我,我放下手头的工作,走到一楼接待室,来的当事人是一对老夫妻,申请人沈大伯因为骑摩托车与邹剑相撞受伤,法院判决邹剑赔偿3万元,可邹剑判决后未自觉履行,沈大伯情绪十分激动,没说几句话,就开始指责我:“你们怎么搞的,是不是拿了他的钱,所以不执行,还象是什么法院”。听到他这样讲,我没有生气,更没有跳起来指责他,多年的执行工作让我能够平静面对这样曲意的指责,但是心里隐隐的升起一种委屈的感觉,因为在不久的春节前,沈老伯到法院里要求执行,真不巧我出差到天寒地冻的新疆办案,因气候不适应,回来生病了,咳嗽呼吸困难,正在医院里打吊针,听到要去邹剑家帮沈老伯执行,我请求医生把未打完的吊瓶留到我晚上回来再打,医生对我说:“你胸腔有积水,心脏不好很危险,还是打完为好,这是可能要命的。”我说:“我会注意的,这件案子比较急,还是请你暂时别打了。”医生见我执意坚持,说:“那你在病危通知书上签字说明自己负责”。我签完字拔了针头。
准备和同事们往地处偏僻、山高路陡的大坪乡韶新村出发,出发时,沈老伯夫妻强行挤上我们警车,说要同我们一起去,劝说他们下来,他们也不下去,说要去和被执行人评理,出于无奈和同情,我们默许了他们同行,到邹剑家中,邹剑因为已被法院以拒不执行拘留过,躲开不见我们,邹剑的妻子在家,我们请她谈个话,想做一做思想工作,她一甩手就出去了,不理睬我们,到了屋外地坪,摆开一副泼妇的架势,开始谩骂执行人员,我们在乡司法干部在场的情况下进行了搜查,未搜到可执行的财产,沈老伯夫妻看见未搜到可执行的财产,非常不满意,提出不走了,要在邹剑家过年,然而就把随身带的被子铺在邹剑家中不肯走了,这时天已经快黑了,寒风凛冽,冬夜气温越来越低,我自己本来还要去医院打针,身体上的不适应让我感觉很难受,气急交加,悔不该一时心软,让沈老伯到被执行人家里来,也想不到沈老伯夫妻这么不听劝,死活也不离开邹家。沈老伯夫妻的行为,从法律上讲当然是妨碍执行,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处罚措施,消除这种妨碍,可是,我面前是一位年逾六旬、身有残疾,急需医药费的老人,我能毅然的下手去排除妨碍吗?这时情与法在我的内心冲撞着,山里冬夜寒风和我身体的病痛交织着,外表的平静与内心的怨恨斗争着,最后我决定,把思想工作坚持做下去,一遍遍的讲,苦口婆心的讲,也许是我们这种精神感动了邹剑的妻子,在次日凌晨三点的时候,她同意先去借3000元来让申请人沈老伯先过年,得到她的承诺,我心里总算松了一口气,那天,回到家中,我感到身心都快支撑不住了。而今天沈老伯来法院,讨要剩下的27000元执行款,不但没有说一句礼貌的话,反而指责我,那种埋在内心的委屈被他触动,我回想自己为他办案付出,我心里一万句的在咒骂沈老伯没有良心,也想狠狠的扇一下他的嘴巴,可是我不能愤怒,因为我是执行法官,我代表的是人民法院而不是我个人,我于是请沈老伯平静一点,继续和他谈话,请他提供邹剑的执行财产线索,他说邹剑买了一台装卸车运石头,我答应帮他去查实,心想如果情况属实,对案件的执行还是有利的。
我们在车管部门查询的结果装卸车车主未登记在邹剑名下,然而我们没有放弃,决定走到登记车主的家里调查,车主家早不在身份证所载的地址,到了当地我们聘请向导,走了几公里的泥泞山路才到了车主家,车主听了我们的来历说:“车已经卖掉了”。并提供了转让合同,车辆的受让方写的也不是邹剑,一切证据都查明沈老伯提供的执行线索并不准确。当我请沈老伯到法院,把情况向他说明的时候,他又一次的愤怒了,口不择言讲起了法院的坏话,我内心还未消除殆尽的委屈又一次的被他的粗鲁的言语勾起,面对沈老伯的渴求,面对邹剑一无银行存款,二无可执行的财产的现实,我反问自己,这个案子,执行的路在那里,当我即将陷入绝望的时候,我决定再次对邹家进行搜查,试一下能否发现隐匿的财产线索,再次搜查的结果让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我们在邹剑家里发现了车辆运输石头的结算凭证,这些证据指向证明邹剑可能是隐名与他人合伙购置该车,我们兵分几路,向工地、合伙人、司机,邹剑的近亲属进行了调查,调查证实了我们的推测,在证据明确的情况下,我们果断司法拘留协助妨碍执行的邹剑的妻子和儿子两人,一举将该案突破,案款全部执行到位。
沈老伯领到执行款后,向法院送来了锦旗,他送锦旗的那天,我有意请假了,我不想让给我委屈的沈老伯有过意不去的难堪,我去了一个山清水秀的小山村,在那里我接到了沈老伯的电话,他说要请我上他家钓鱼,我说:“算了,谢谢你的好意,只要你对我没有意见,我就满意了”。我只有把的委屈藏在心中,把阳光带给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