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家家户户都高高兴兴的准备着迎接新年的到来,然而,亿德煤矿的矿工们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自从2010年11月30日亿德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以后,虽然七名遇难矿工的善后问题得到了妥善的处理,但是亿德煤矿的160余名矿工的工资却迟迟没有发放到位。矿方虽然多次向矿工们承诺兑付工资的时间,但每到兑现的时候,矿方总是以各种理由拖延。
2011年1月15日,亿德煤矿的矿工再也抑制不住心中的怒火,走上省道、国道堵塞交通,并哄抢亿德煤矿的财物。煤矿附近的一些村民也趁机参与到堵路和哄抢财物的队伍当中。县委、县政府闻讯后,高度重视,立即由县政府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的人员与矿工代表、股东代表一道,召开协调会,安抚矿工们的情绪。周俊文副县长在会上指出,矿工们应当通过合法途径来索要工资,而不能用堵路和哄抢财物等违法的行为来弥补自己的损失,并要求矿方在过小年以前将所欠的矿工工资全部发放到位。
湘潭县法院石潭法庭庭长刘峰带领法庭干警,冒着暴雪,不顾路滑的危险,连续三天深入矿区,与矿工们进行交谈,稳定矿工情绪,告诉他们要依法律程序来讨要自己的工资,并告知采用堵路等过激行为的违法性及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经初步核实,所欠矿工工资总额约九十万元左右。刘庭长又分别找到四名煤矿股东,向他们宣讲相关的法律知识,并要求几名股东依法履行自己的法律义务。通过做思想工作,几名股东均表示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义务,并承诺在两天内将应发工资打到煤矿会计的账上。农历腊月二十三,除一名股东因被刑事拘留而没有履行外,其余股东在两天内均将所有应付的工资款转到煤矿会计的账上。矿工们相继从会计手上领到了自己应得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