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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案结更为事了
作者:马惠  发布时间:2010-07-19 10:21:16 打印 字号: | |

“你老婆我们就交给你了”看着原、被告牵手走出审判庭,我笑着对被告说。

原告王某诉被告肖某要求离婚,诉状中事实与理由就简单几句话:“原、被告性格不合,且被告对原告无端猜疑,现双方难以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诉状中没有涉及财产及小孩抚养问题,原告也未提交任何证据。凭经验,我认为原告并非真的想离婚,也许是夫妻俩因某事产生冲突,赌气闹离婚。经过与原告沟通,发现原告对被告仍存有感情,只因双方性格有差异,原告外向且好交友,而被告内向,被告对原告有些猜疑,双方由此引发矛盾,被告动手打了原告,原告因此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并没有实质性矛盾,我在庭前多次做原告工作,但原告坚持要求离婚,且不接受法院调解。鉴于此,我只好安排开庭。开庭时间到了,被告却未到庭。我马上打电话与被告联系,被告说:“我不同意离婚,我不会来开庭。”我当即正色告诉他: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审理,但你若真的不想离婚,请相信法院,法官会尽力做你们的调和工作,但前提是你必须到庭。听了我的话,被告立即说:“好,我马上就过来。”原告对被告未到庭明显感到失落,情绪也激动,要求法院缺席判决,并说自己咨询过相关人士,知道自己没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这次判离的可能性不大,但法院判不准离婚也没意见,等过六个月后再来起诉。我语重心长地与原告沟通:“每一件案子到了法院,我们法官都希望能尽快结案。但我们不是为求结案而结案,我们是希望每起诉争能够真正得到解决。就像你们夫妻俩,彼此对对方存有感情,法院真心希望你们和好,而不是在法院领两份判决书回去。”

不到20分钟,被告即赶到了审判庭,我对他动手打原告的行为提出批评,并指出双方矛盾症结是因为猜疑,希望他们多交流多沟通。被告当即承认错误,双方都表示愿意接受法庭调解和好。看着两人手牵手走出审判庭,我欣慰地笑了,从内心为他们送上诚挚的祝福。

来源:湘乡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