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人民法院积极开展“百案开庭下基层”活动,充分发挥巡回法庭的优势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5月24日,岳塘法院将刑事审判庭开进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对一起盗窃案件进行公审公判,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进一步向广大群众展示了打击“两抢一盗”违法犯罪、共建平安湘潭的决心。
此次巡回审判选取的是一起盗窃企业财产的案件。2010年1月16日下午、1月17日晚,被告人李某趁上班的休息时间,分两次从其上班的湖南某冶金化工有限公司贵金属车间内盗窃两块纯度为99%、重达3238克的银块,并将银块带回到公司内的寝室,藏匿于自己的一旧电烤炉内。同年1月18日凌晨李某将电烤炉挂在自己的摩托车上,准备18日早上6时下班带回家中时,被车间负责人发现,为了毁灭证据,被告人李某将装有银块的电烤炉丢入公司炼银的转炉内烧毁,经鉴定,被盗银块价值13500元。合议庭依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在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现场一片肃静,湘潭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近300名员工专心致志地参加了旁听,庭审过程引起了他们的强烈反响。该公司一位员工深有感触地说:“这次‘阳光审判’让我们第一次与法庭审判零距离接触,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法律的神圣和威严,这种以案说法的法制教育方式十分形象生动。”
今年以来,岳塘法院积极开展“司法为民、服务群众“主题活动,精心组织各业务庭室的法官深入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现场开庭审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意识,引导群众走依法维权之路。到目前为止,岳塘法院已组织巡回法庭20多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