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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支持依法行政 推进园区建设
作者:唐卫文 李彦  发布时间:2009-09-05 08:53:48 打印 字号: | |
  为支持长株潭天易示范区建设,湘潭县法院行政庭派出干警现场指导征地拆迁工作,并协助天易示范区、县国土资源局及易俗河镇政府工作人员一道做好拆迁户的思想工作,有力地推进园区建设进程。

  在对易俗河镇水竹村部分土地征拆过程中,该村村民郭??、罗喜辉、郭见文在与县国土资源局签订房屋拆迁协议后反悔,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在按协议将各项补偿金补偿到位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湖南省政府农用地转用、征收审批单》以及《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易俗河镇云龙村、水竹村部分土地的公告》,对郭??等三人下达了《限期腾地通知》,限令其在8月5日前拆除房屋腾出土地,但三户拆迁户都未在规定的时间拆房腾地。8月6日,县国土资源局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法院受理此案后,迅速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及郭某等三人进行听证。经过行政庭干警释法析理,罗喜辉、郭见文当庭表示自愿拆除房屋,腾出土地。被申请人郭??对抗情绪很大,仍不愿拆除房屋。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县国土资源局对郭??、罗喜辉、郭见文作出的《限期腾地通知》符合法律规定,依法裁定准予执行,并当即送达了行政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执行公告,向被执行人郭??、罗喜辉、郭见文交代了拒不执行的法律责任。慑于法律的威严,郭??等人随即主动拆除了房屋,腾出了土地。
来源:湘潭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潘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