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5日清晨,韶山市竹鸡村村民毛某一家大小在村支书的带领下来到韶山法院,将一面写有“秉公执法、公正廉明”的锦旗送到执行局局长沈启明手中,感谢韶山法院执行局为其执行回拖欠近十年的赔偿款。
2000年8月,法院依法判决竹鸡村何某父子及韶山村毛某等人因故意伤害应赔偿竹鸡村毛某48000多元,其中何某父子分别应赔偿16000、18000元,韶山村毛某等分别赔偿8000、6600多元。
由于何某没有履行能力、毛某等下落不明等原因,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中止又恢复,再中止再恢复。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反复做被执行人何某的工作,让被执行人了解申请执行人毛某一家的实际困难。何某年事已高,何某的儿媳妇虽了解到债务应当履行,但是自己要养育一个小孩,的确没有履行能力,无能为力。另两被执行人毛某下落不明,没有财产线索。
案件陷入僵持,执行遭遇困境。但执行法官不辞辛劳、不计报酬的工作态度深深地感动了受害人毛某和关心着他的村民们,他们对法院干警到位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表示不管执行结果如何自己都能接受。 他们说快十年的案件了,执行法官们每年都没有忘记这案子,每年都为他们的债权能得到清偿而努力,他们非常感激,他们一家在无奈中已经打算放弃。但申请人毛某家面临的困境一直在执行法官心头萦绕,执行法官从没有放弃对被执行人毛某等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的查找。
有努力就有回报,在今年的清理执行积案过程中,执行法官终于查找到了毛某等人的下落和财产线索,执行法官把叁方召集到一起进行了调解,何某的儿媳妇自愿拿出了1600元给毛某,何某之妻也自愿拿出了14500元给毛某,被执行人毛某等也自愿支付6500元钱,申请执行人毛某考虑到被执行人何某、毛某等人的实际困难,同意放弃剩余部分,终结本案的执行,最后该案终于得以和解执结。